人民網昆明11月26日電 (李發興)針對日前媒體曝光的西雙旅游市場秩序混亂、不公平競爭、秩序混亂等問題。雲南省西雙版納州25日晚間再次通報:西雙版納州民政局對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存在的違法行為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要求該協會停止違法活動,並已對相關部門和個人啟動問責。
  10月20日中午,兩輛載有90多名游客的大巴車“帶團”人員,分別在野象谷景區和勐養收費站與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人員發生衝突,造成雙方4人受傷。據媒體報道,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是一個民間組織,但在當地的勢力較大,每年向旅行社收取會費,併在多個景點收取“人頭費”。
  據西雙版納州通報,西雙版納州民政局參照《雲南省行業協會條例》第31條第七款:“未經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委托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職能”之規定。根據《雲南省行業協會條例》第42條第五款:“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七款的”和第43條第一款:“未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進行活動的”之規定。對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以行業自律為由,檢查和管理非本協會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行為,超出協會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的行為下達《責令整改通知》,要求:停止執行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行為;嚴格按照協會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開展活動;一個月內整改完畢並報送整改情況報告。
  通報說,《限期整改通知書》同時明確,如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民政局將按照《雲南省行業協會條例》第43條之規定,對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給予限期停止活動、責令撤換直接負責人,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
  通報稱,西雙版納州旅游局已對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在為旅行社服務時收取費用的行為,下發了停止收費通知,並由發改部門調查處理。
  通報還稱,對於“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行政單位和個人,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部門已啟動問責。公安機關對“10·20”事件的違法人員將依法給予治安拘留和罰款的處罰。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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